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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25|发布者: 大连盐化集团|栏目:盐化史话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复盐根据旅大市委、市盐务管理局的布置,对企业进行了恢复性整顿,管理工作达到了历史较好水平。1977年继续坚持“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原则,依靠工人群众,搞好企业管理。同年8月23日,复盐制订并实行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十六项管理制度,调整和充实了班组六大员。全场有245个班组开展了核算、修旧利废和“三节”(节油、节电、节煤)工作。为了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137号文件精神,加强企业管理,全场上下进行了财经纪律大检查,同时制定了改进措施,作出了严格财经纪律、加强企业管理的二十二项规定。
1978年5月,复盐重点抓了组织整顿,调整了场级领导班子,继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场长分工负责制,恢复场务会制度(每半月一次),建立健全了生产指挥、后勤供应、政治工作系统,狠抓基础工作,加强了计划管理。为了搞好企业整顿,修订和补充了248项定额,整顿了海盐、化工、运销三部分原始记录,共900个指标,加强了定额管理,1978年八项经济技术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国家计划。
1980年,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生产、增加盈利、搞活经济,场制定了分场(厂)“六定一包以利提奖”(六定:定产量、定质量、定品种、定资金、定人员、定成本;一包:包利润)的政策;制定了运输站“五定五奖”和扩大自主权试行方案,共五章九条。1981年,复盐贯彻《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坚持实行党委领导、场长指挥、职工民主管理。
在企业管理上,着重抓好“三基”(基础工作、基层建设、基本功)、“三全”(全面质量管理、全面经济核算、全面培训)工作,初步建立了多方位的责任制。以整顿劳动纪律,整顿场内治安、帮教劣迹青年为重点,开展了综合治理工作。整个企业由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性,使企业的管理工作逐步地向着现代化推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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