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8|发布者: 大连盐化集团|栏目:招标公告
大连盐化集团制溴有限公司500吨溴素改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项目,招标人为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兹邀请具有此项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具体招标事宜、要求如下:
一、招标单位: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地点:大连盐化集团制溴有限公司
三、项目内容:
大连盐化集团制溴有限公司500吨溴素改建工程已进入到调试生产阶段,现需相关咨询服务公司指导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1、咨询服务内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组织进行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并编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联系、协调并组织专家评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同时查看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设施建设使用情况,并形成验收意见;组织编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指导、协助招标人完成安全设施相关竣工验收工作。
2、服务期:自双方签订合同后工程项目试生产开始至本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后,原则上不超过 180 天。(具体以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准)
3、合同履行地点:大连盐化集团制溴有限公司。
四、投标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安全评价资质及危险化学品评价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和不良从业记录。
3、近三年(2016-2018年)有同类项目业绩。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参与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项目组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2名专业技术人员, 本科及以上学历。(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具备完成工作服务内容的相关资格、技术、安全等证件,无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应未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与勘察、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工程各参建方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 月 18 日至 9 月 25 日,每天上午 7: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与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招标办公室取得联系(联系人:姜丹,联系电话:0411-85222221),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六、投标书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 9 月 26 日 13:30 时,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于开标当日按规定封装后统一递交,招标人开标会现场接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18年 9 月 26 日 13:30 时。
4、开标地点: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楼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复州湾街道兴湾街38号
联系部门: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姜丹
联系电话:0411-85222221
电子邮件:dlyh_fzb@163.com
网 址:www.dlfuyan.com
2018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