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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盐史话-----------清朝初期

发布时间:2019-03-25|发布者: 大连盐化集团|栏目:盐化史话

明末清初,两军对辽东的争夺,使今大连地区迤至九连城的辽东半岛南部沦为“沃野千里,有土无人”的荒漠之地,“仅残存数百人”。这种荒凉状况持续了70余年,至使清立国至1733年间,今大连地区连建县的条件都不具备,只得隶属海城县。为了开发辽南,清顺治十年(1651年)颁行了对移民十分优惠的《辽东招民垦荒则例》。条例中规定:凡能够招到100人丁来辽东的,不管其过去从事何业,也不管其身份是官是民,“文授知县,武授守备”(文官正六品,武官正五品);招至人丁60人者,“文授州同(从六品,相当于县级),武授千总(正六品,相当于连副)”。对招来的移民,全部编入旗籍,计民授田,发给耕牛和种子,屯滩制盐,以获盐利。同时分拨京城八旗兵员和长白山八旗居民来大连地区戍边、垦植、制盐,对他们的政策更为优厚,可以跑马圈地,成为私产。非八旗移民主要来自鲁、苏、闽、浙诸省。至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复州移民达8万人,宁海县(金州以南地区)移民达3.7万人,整个大连地区移民人口达11.7万人。清廷的招民垦荒政策是清立国后开发辽东最重要的举措。移民们“白手起家,艰辛开拓,旷土尽辟,鱼盐之利,桑梓满野,耕织岁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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